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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/21 AM:5:30
一個認識三年多的朋友,從我的msn名單裡消失了。
當然,對方也是這麼做的。
但是這次跟上次不同,沒有沉在水底的客套,沒有浮在雲端的友情,
沒有交集的時候就是沒有,這是沙灘上沙粒的偶然相遇,
當彼此都已然分開,再要求彼此對望是沒有道理的。
我說,最近聽到有個過去關係歸零的朋友,問起了我的事情。
所以遺忘是必須的。
她問,這麼說你是有目的的囉?
我說,不能這麼說。
因為未來是不可預測的,我不是為了被想起才選擇遺忘。
遺忘,是必然的,只是你不曉得會在哪一天開始;
開始後又可能結束,結束了又可能開始,週而復始。
是定律。
你認識我了嗎?
請不要靠我太近,因為遺忘是隨時都會啟程的。
這麼做是對的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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